教育机构倒闭算诈骗吗,教育培训机构倒闭无力偿还退费,算诈骗吗?
1、教育机构倒闭算诈骗吗
如果是正常的经营不善导致倒闭,应该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如果教育培训机构以倒闭的名义圈钱跑路,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诈骗。教育机构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教育培训机构倒闭无力偿还退费,算诈骗吗?
如果是正常的经营不善导致倒闭,应该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如果说教育机构起初不是以非法占有培训费为目的,而是单纯因为合同签订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教育培训机构与家长之间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如果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来获得费用则为诈骗。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机构倒闭无力偿还退费,是否算诈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搞清楚其用途以及目的。如果是诈骗,我国刑法规定: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 万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3、培训班跑路了报警有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培训机构收取培训学费后跑路的,涉及到诈骗,学员应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职工被欠款的,应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报警是我们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保护手段,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