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托育机构开办流程,托育机构归谁管

社区托育机构开办流程

1、社区托育机构开办流程

法律分析:

1、申请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需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照实际条件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机构。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区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运营要求的,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将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

2、申请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制法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托育服务,并提交《托育服务告知承诺书》。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制法人登记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教育行政部门。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获得信息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完成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发放《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相关职能部门会依法告知,要求举办者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3、举办免费福利性托育点的,举办者情况、卫生评价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场所情况等信息需在所在地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并在区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由区托育服务管理机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达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方可正式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托育机构归谁管

2、托育机构归谁管

法律分析:托幼机构属于教育局管理。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要到机构所在的街道办提出一份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街道办先对托幼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申请托幼机构的个人还要提交初审意见到教委,教委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后就会颁发许可证。法律依据:《公民个人举办托幼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民个人举办的个体托,需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办。未经登记注册,任何个人均不得举办。经登记注册的个体托,每年由审批机关定期复核审验一次。审验不合格者,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者,停止办学。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个体托登记注册的主管部门。公民个人举办个体托,由所在区(市)教体局(科教局)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托幼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区别?

3、托幼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区别?

托育机构是什么?早教机构是什么?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一、针对幼儿年龄段的不同托育机构:针对的是 0-3周岁的婴幼儿。3岁以后的小朋友将会进入到幼儿园,而不再是托育机构。未来,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是整体趋势,幼儿园中存在托育的“园中园”设计,可能会在外部形态上一定程度的淡化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区别。但无论如何,托育机构针对0-3岁婴幼儿是其核心,这一点不会因为“园中园”的出现而改变。之所以要严格区分,在于,未来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极有可能将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进行主管,机构的举办和运营也将遵循不同的政策和法规,因此,有必要在概念上进行区分。早教机构:针对的是0-6岁婴幼儿。6岁以后的小朋友将就读小学,此后接受的教育都为学历教育,因此,无论从小朋友的身心发展,和接受教育的内容来看,通常情况下,6岁以后小朋友接受的教育都不再归属于早期教育。二、服务内容的不同托育机构:主要是为0-3岁的婴幼儿提供全日制看护、半日制看护以及小时制看护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简单的来说,服务的重点就是,由托育机构在一定的时间段(全天、半天,或者以小时计)取代了婴幼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家人的角色,对婴幼儿进行科学的照顾和看护以及食育。早教机构:主要是为引导和激发0-6岁婴幼儿的安全感、意志力、目标感、注意力、记忆力、思维能力、平衡性、力量性、速度感,以此来促进婴幼儿体能、智能、心理能力的三维平衡发展。简单来说,服务的重点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课程,来激发小朋友的各种潜能,为小朋友今后德、智、体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而且教育的不仅仅是小朋友,小朋友的家长也是早教的受教育者。现在,市场上有不少机构将托育和早教合办,将早教的方法引入托育,或者将托育的服务纳入早教,致使早教和托育不分家。我们认为,只要合乎国家的政策法规,同时实实在在的为孩子好,而不是出于纯粹的商业噱头或者商业目的,这都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三、服务方式的不同托育机构:提供服务时,婴幼儿的家人不在场;服务时间相对较长,半天或者全天都有可能。为方便理解,从角色上来讲,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提供托育服务时,托育机构就等同于宝宝们的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小朋友的吃喝拉撒睡,并且能做到科学养育、科学食育。早教机构:提供服务时,婴幼儿的家人在场,甚至会参与到课程或者活动中婴幼儿的共同学习;服务时间相对较短,最常见的为45-60分钟的课程。同样为方便理解,从角色上来讲,在提供早教服务时,早教机构等同于宝宝们的老师。言下之意就是,老师教小朋友东西,但照顾小朋友的吃穿睡等事情,则不是老师的工作范畴。四、设立是否需要前置性审批的不同什么是前置性审批?简单来说,就是开办相应的机构之前,需不需要首先取得主管部门的许可。比如,举办一所幼儿园,在正式登记成立之前,必须要取得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否则幼儿园是无法进行设立登记的。《办学许可证》,就是举办幼儿园所需的前置性审批。托育机构:目前,设立托育机构,暂不需要前置性审批。目前,举办托育机构,原则上,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直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后就能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就能举办。举办后的托育机构需要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个案。也就是说,目前,并没有什么《托育举办许可证》一类的东西。现在没有不意味着将来也没有。我们始终认为,举办托育机构需要进行前置性审批是迟早的事。早教机构:就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暂无针对设立早教机构是否需要前置性审批的专门规定,实践操作中,需要结合当地监管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就是说,关于举办早教机构是否需要一个什么许可,这个没个准数。以成都为例:①如果早教机构注册登记的名称为XXX早教中心或XXX培训中心,经营范围里面包括了教育培训(含亲子教育、思维训练、艺体)等类别的,就需要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层次为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证》;②而如果早教机构注册登记名称为XXX咨询公司或XXX教育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只写诸如教育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家庭服务等类别,则不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程序。所以,现在市场上很多早教机构采取的就是第二种方式,来避免办理《办学许可证》。另外,在前置性审批方面的不同,也意味着托育机构和早教机构未来可能在主管部门方面存在着不同。我们认为,未来,负责托育机构前置审批的主管部门很大可能将是卫生健康部门(俗称:卫健委);而负责早教机构前置审批(如果有的话)的主管部门,很大可能将依然是教育主管部门(俗称:教育局)。 五、对于机构的场地硬件要求不同托育机构:对于托育机构的场地,有明确的严格的要求。2019年10月18日,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托育服务人员、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卫生要求等提出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新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也对托育机构的建筑硬件设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早教机构:视是否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来确定。不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可以视为对场地硬件没有明确的硬性要求;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应按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里面关于场地设施的规定来执行。

婴幼儿托育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4、婴幼儿托育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根据选择的托育机构性质的不同,向不同的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营利性托育机构是在托育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情况下,就是区县的工商局或包含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是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通常情况下就是区县的民政局。托育机构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人申请办理少儿托管中心,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前须经教育局批准,其经营场所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申请人经营场所内有自设食堂,还应当经卫生局审批,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申请人应当办理上述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托育机构的土地性质

5、托育机构的土地性质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strong><br> 托育机构需要以下手续:<br>申请人申请办理少儿托管中心,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前须经教育局批准,其经营场所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若申请人经营场所内有自设食堂的,还应当经卫生局审批,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br>申请人应当办理上述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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