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教育培训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
1、教育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
投诉,主要是针对培训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的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并要求处理。
1、教育培训合同,受教育者或者参培者属于消费者,因此相关问题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拒不退费,直接向教育局反应(如果取得办学许可证一般会处理;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不一定会管,可以考虑一下工商局)
3、虚假宣传,这个一般来说是属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
4、无证办学,一般的教育机构是归教育局管,职业教育类别的,也有可能是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部门管理。
5、不开发票,私账收款,偷税,这个归当地的税务局管理。
6、也有很多消费者会找新闻媒体曝光,这也算一个很有效的方式。投诉的效果因地方、因人而异。
2、教育培训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4、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要点:
1、直接与机构的负责人协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校校长,不要总是和下面的销售人员或者教务人员协商,效果不好,也浪费时间。
2、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言之有物,持之有理,据理力争。
3、协商的过程中需要抓住痛点和重点,比如虚假宣传、无资质办学、私账收款,不开发票等等。
4、协商与投诉并用,协商与诉讼并用,有时主管机关的一个电话比什么都管用,有的时候收到法院的传票立马就退钱了。
3、教育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
投诉,主要是针对培训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的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并要求处理。
1、教育培训合同,受教育者或者参培者属于消费者,因此相关问题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拒不退费,直接向教育局反应(如果取得办学许可证一般会处理;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不一定会管,可以考虑一下工商局)
3、虚假宣传,这个一般来说是属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
4、无证办学,一般的教育机构是归教育局管,职业教育类别的,也有可能是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部门管理。
5、不开发票,私账收款,偷税,这个归当地的税务局管理。
6、也有很多消费者会找新闻媒体曝光,这也算一个很有效的方式。投诉的效果因地方、因人而异。
4、机构不退费怎么投诉?
投诉,主要是针对培训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的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并要求处理。
1、教育培训合同,受教育者或者参培者属于消费者,因此相关问题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拒不退费,直接向教育局反应(如果取得办学许可证一般会处理;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不一定会管,可以考虑一下工商局)
3、虚假宣传,这个一般来说是属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
4、无证办学,一般的教育机构是归教育局管,职业教育类别的,也有可能是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部门管理。
5、不开发票,私账收款,偷税,这个归当地的税务局管理。
6、也有很多消费者会找新闻媒体曝光,这也算一个很有效的方式。投诉的效果因地方、因人而异。
5、培训机构退费难怎么投诉?培训机构不退费找谁?培训机构不给退费哪个部门解决
培训机构不给退费哪个部门解决
1、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2、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3、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4、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要点:
1、直接与机构的负责人协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分校校长,不要总是和下面的销售人员或者教务人员协商,效果不好,也浪费时间。
2、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言之有物,持之有理,据理力争。
3、协商的过程中需要抓住痛点和重点,比如虚假宣传、无资质办学、私账收款,不开发票,K12校外培训老师无教师资格证,等等。
5、协商与投诉并用,协商与诉讼并用,有时主管机关的一个电话比什么都管用,有的时候收到法院的传票立马就退钱了。 综上,拒不退费,直接向教育局反应(如果取得办学许可证一般会处理;如果教育机构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教育局不一定会管,可以考虑一下工商局)。
6、培训机构不退钱找教育局投诉还是工商局
法律分析:找教育局投诉,培训班不退费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